2013年,新农合开展了大病再补偿工作!
2013年,枞阳县新农合对参合人员因病住院(不含意外伤害及后续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年度个人累计自付费用超过20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再补偿,自付费用再补偿起付线为20000元,分段按比例补偿,补偿比例为:2万-10万段为40%,10万-15万段为60%,15万以上部分为80%。另外,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在安庆市、枞阳县定点救治医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血液透析病人,其血液透析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90%。 大好消息,加分支持! 好事 真正的为老百姓考虑了! 枞阳医院没本事治的病在外地治先扣去3000元.,余下的按40报,还要扣点别的,最后到手30不到 惠民政策,加分! 好 还是习主席给力支持 在外地治疗也能全国统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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