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工委直属学校完成党组织选举
根据县委枞〔2012〕30号《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枞阳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枞阳县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原隶属于乡镇党委和县直工委管理的全县高中学校、城区学校党组织移交到县委教育工委直接管理。县委教育工委成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文件精神,全面开展基层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由于管理体制及多方面原因,过去一段时间,全县部分学校党组织不健全,有的学校没有成立党组织,党员找不到家;有的学校虽有党组织,但一直未换届,党员长期不发展,组织活动不正常,党组织缺泛生机与活力。面对如此现状,县委及时批准成立了教育工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县委教育工委紧密结合县委要求和教育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学校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形成全县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学校党组织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县委教育工委实施意见要求,全县省市级示范学校50名党员以上的,原则上要成立党总支,按照《党章》规定,学校党组织都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12月上旬,各直属学校根据县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党总支或党支部成立与换届选举工作。为指导学校做好选举工作,县教育局有关科室拟定了基层学校党组织选举参考意见,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领导深入到部分学校,监督指导学校各项选举工作。各基层学校均制定规范的选举办法,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有序开展选举工作。至目前,各直属学校顺利完成了选举工作。浮山中学、枞阳中学、枞阳三中、钱桥中学、白云中学、横埠中学等学校成立了党总支,枞阳二中,宏实中学等校也顺利建立了党总支和党支部。
学校党建工作任重而道远。加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进中小学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内在需要,是贯彻落实县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根本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保证。县委教育工委希望各校新成立的党总支和基层党支部,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按照“保证方向、服务中心、参与决策、建设队伍、强化监督”20字要求,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县委教育工委也将强化学校党组强建设管理,大力引导、积极推动基层基层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大力实施“把优秀党员培养成名师,把名师培养成优秀党员”的教育党建工程,为广大教师的进步成长搭建新的更高的平台,以此促进全县中小学管理和教育教学健康有序发展。(严妍) 党指挥枪 轻轻的我来了,证明我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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