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费应该在阳光下运行
卷烟标价或实际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一条或100元一包;连续3次以上违规的,湖南省长沙市烟草部门可取消该零售户卷烟统一货源供应……9月9日,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卷烟市场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卷烟零售户所经营的卷烟控制在合理价位。全城禁售“天价烟”!虽然长沙此举不过是在落实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但由于要求更为具体惩戒措施更为严厉,一时间,长沙的“天价”香烟禁售令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法制日报9月13日)所谓的天价烟、天价酒,在中国仿佛已经成了公款消费或行贿受贿的衍生物、同案犯,南京的周久耕局长也就因为开会时抽的是天价烟被曝光于网上,结果果然被查出是个贪官污吏而锒铛入狱,加之近年来天价烟酒随着三公消费的奢糜风气居高不下,价格是一波波上涨,几乎成了腐败的缩影,一直饱受非议。所以报导也说,近年来,“天价烟”成了腐败案件的“孪生兄弟”,部分官员因此落马,使得“天价烟”更是成为了众矢之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长沙市全城禁售“天价烟”的举措,赢来了一些叫好之声。
表面上看,全城禁售天价烟,当然符合公众的期待,反正天价烟也好,天价酒也罢,都是买的人不吃,吃的人不买,至少可以遏制一下三公腐败之风的漫延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会犯嘀咕了,这三公消费或者行贿受贿的媒介又何止一个天价烟呢?微笑局长的十一块天价表不也是一类玩艺吗?天价的茅台和五粮液轮番涨价,为愈演愈烈的腐败三公消费年复一年的推波助澜,谁又来个全城禁售呢?显而易见,这种动辄千元一条的天价烟,本来老百姓也抽不起,即使变成了980元一条,照样也可以成为三公消费的对象,何乐而不为呢?
倒是那些卖烟的商家对此大倒苦水,因为这次所谓的全城禁天价烟,只是禁止了商贩的零售价,并没有禁批发价,也就是说这只不过打压了零售商的利润空间,烟厂和专卖局却毫发未损,也可想象那些有能力、有机会、有资格腐败奢侈的官员们,照样可以通过批发的便宜渠道搞到一样的天价烟。所以尽管想法很好,目的很符合民电,但很难想象这对遏制三公消费或者打击腐败到底会产生多大的实际作用。
所以,人们常说,遏制腐败首先就是要治本,治标不如治本已经成了老生常谈,什么是本?就是让政府的三公消费、让官员的财产彻底摊在阳光下,建立起一个财产公示的透明制度,建立起一个可以让群众监督的体制,以及财政预算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漫延。而天价香烟本身只是腐败的一种载体,你禁得了天价烟,还有天价酒、天价表、天价XX,能用来搞腐败的东西多得去了,难免让人觉得如此反腐败有些矫情,腐败分子只会在一边偷着乐。
据说这种全城禁售天价烟的做法,在临近中秋节之际,这样的行政措施强行降价可能反而会催生出大量倒烟‘黄牛党’,高价倒卖库存的高档烟,结果是批发商没有损失,享用者没有影响,只不过是肥了黄牛党,亏了零售商,一切照旧。有老板对记者说,与其他省份的货源充足相比,湖南烟草市场一直供货紧缺,降价与否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高档烟市场难改“物稀为贵”现状,“调价”也只会演变成一种官方层面的“仪式”。所以这种泛泛的限价方式,似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实际意义,无非在群众反感的天价商品涉及的对腐败的愤恨上,迎合了部分心理;但谁都明白一信简单道理,虽然千元以上‘天价烟’的出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助长了公款消费,助长了腐败奢侈之风,但有罪的绝不是天价烟本身,而是天价烟背后存在的一个庞大的腐败三公消费机制,没有天价烟,同样还会有更多其它的天价商品。
我们抛开天价烟天价酒等天价商品作为腐败载体的背景不说,在一个倡导市场经济的商品社会里,政府用行政手段干预物价本身就是违反规则的,并不是说在一个廉洁奉公的社会里,就不存在天价商品了,香港、新加坡的官场很廉政,但人家不也照样有奢侈品买卖,何况这种全城禁售却不针对生产商和专卖机构下的批发商这些利益集团,似乎有点行政乱作为了。而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看似简单的官员财产公示这些阳光政策,却比登天还难?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对于抑制腐败、公款消费以及遏制奢靡之风而且言,全城禁售天价烟只不过是一种权宜之计,哗众取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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