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被砍 续
今日安徽电视台在刑警大队了解相关资料,我也抢了第一手资料。行凶男子:75年出生,系某学校厨师。受害女教师:系该学校教师,84年出生。
刑警大队在该男子所住地方,找到该男子 的 “献血证干细胞移植证 等多项社会荣誉证书”
并有多张与一名女子合影照片,据相关人员说,照片女人并非受害女子,
由此可见,在此之前,该男子有一段长时间的恋情,后才与该教师相恋。
对于该男子为何置于该教师死地,并想自尽,不得而知。
机关考虑该男子对社会所做贡献,可能会从轻处罚。
详细情况请见 安徽电视台 公共频道 的相关新闻报道 “献血证干细胞移植证 等多项社会荣誉证书”
有这个就可以减刑吗?现在有这个证的人多了。 什么世道,有贡献同样要杀。让他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那女的死了吗? 冲动是魔鬼,,好可怕,,, 引用第3楼小桥不流水于2008-09-25 12:34发表的:
那女的死了吗?
没有,病情危急,目前在安庆市立医院接受治疗。 还未审判就欲对其执行死刑? 引用第6楼王中于2008-09-25 17:03发表的:
还未审判就欲对其执行死刑?
刑警大队当然还得由他们去上诉听法院判决
我想他们所说的意思应该是 若女子去了 ......... 默默关注中。 引用第5楼迎着风于2008-09-25 16:57发表的:
没有,病情危急,目前在安庆市立医院接受治疗。
情况怎么样? 该恶男得判12~15年有期徒刑。
小女子生命无大碍。 到底是为什么呀?难道就是简单的爱极生恨? 引用第10楼婺源人家于2008-09-25 20:49发表的 :
该恶男得判12~15年有期徒刑。
小女子生命无大碍。
已经宣判了吗? 我对文中这句话深表佩服:“机关部门欲对该男子执行枪决,但考虑该男子对社会所做贡献,可能会从轻处罚。”枞阳的公检法办事效率也太高了,这么快就走到审理程序了!!!但就算是从轻,也得从故意伤害罪发生的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凶手有无自首,认罪态度等其方面考虑,因此我想,这篇稿子关于“对男子执行枪决……”纯属臆想,根本算不上是新闻稿。 引用第13楼检生于2008-09-26 08:48发表的:
我对文中这句话深表佩服:“机关部门欲对该男子执行枪决,但考虑该男子对社会所做贡献,可能会从轻处罚。”枞阳的公检法办事效率也太高了,这么快就走到审理程序了!!!但就算是从轻,也得从故意伤害罪发生的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凶手有无自首,认罪态度等其方面考虑,因此我想,这篇稿子关于“对男子执行枪决……”纯属臆想,根本算不上是新闻稿。
恭喜你,X也是这么想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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