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宜生 发表于 2008-9-17 10:29:16

“问题奶粉”的次生“问题”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国家质检总局近日紧急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奶粉三氯氰胺含量专项检查。阶段性检查结果显示,有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全国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含量抽检结果,三鹿、伊利、蒙牛、雅士利等22个厂家的产品中检出三聚氰胺,被要求立即下架。供应奥运产品未发现问题。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大家也许还记得,三年前那次“大头奶粉”的事件给人的教训?为什么现在的奶粉生产企业依然还在犯这种“低级”的错误?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单凭石家庄三鹿集团副总裁张振岭鞠躬致歉,我看还是不够吧?有没有人或国家行政管理层来为屡次的诸如“生产安全”、“产品质量”等事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而买单?说到此,联想到山西的“溃坝事件”,人家那“省长、副省长”等重量级领导深知自己履职不力而主动请辞,是不是可以给这次的“问题奶粉”事件的直接、间接领导有个借鉴?但问题还不仅就这样算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抚慰,“22家奶粉生产企业69批次产品检出三聚氰胺含量”,这不单单是数字的问题,而是从今往后,谁还相信打在“奶粉”包装上的QS标志?谁还相信“绿色食品”的质量认证?从此引申开去说,所有的食品药品对消费者的质量承诺还有几分?

    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自然界的灾难是人们不可预知的,即使遭受到“汶川地震”那样的天灾,人们也并不感到太大的恐慌,因为有人间的温暖!而人为的灾祸却是完全可以避免和预知的,但偏偏就有人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去伤害善良的大多数人,以致造成不可饶恕的“人灾”!像这等人,难道不应该澡“天谴”吗?我说应该!一万个应该!

    也许,他们以为“鞠躬致歉”、“公开道歉”就可以得到消费者和社会的谅解;以“召回产品”来挽回企业的信誉。岂不知,“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这个道理!甚至,有些责任人为了逃避或竭力减轻自己的罪责,暗中贿赂高官,希冀找到一条“逃生之路”。而这,就是“问题奶粉”所滋生出的又一个牵涉范围更广的“次生问题”!
   
    应该到了要从源头上查找并解决这样的“次生问题”的时候了。

    题外话:“问渠那得清如许?惟有源头活水来”。

清荷映月 发表于 2008-9-17 10:48:35

何来牛奶强壮一个民族之说,让人煞费思量呀!

婺源人家 发表于 2008-9-17 16:24:55

顶!

企人忧添 发表于 2008-9-17 19:09:14

希望监管部门加大力度,还食品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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