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 发表于 2008-9-10 10:36:04

前天枞阳一民工跌楼身亡

前天枞阳城关一民工为别人家做房子时,不慎在高处跌下,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
房主陪了民工家属27万元私了此事。

吴小进 发表于 2008-9-10 10:38:13

有钱能买命?

吴法 发表于 2008-9-10 10:41:52

引用第1楼蝎子于2008-09-10 10:38发表的:
有钱能买命?
是意外跌楼的,无第三方责任,不拿钱了事也不能追加他人责任。

胡畴雨 发表于 2008-9-10 11:11:37

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悲剧。安全生产非常必要!

包打听 发表于 2008-9-10 11:58:24

引用第3楼胡畴雨于2008-09-10 11:11发表的:
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悲剧。安全生产非常必要!

郭乐生 发表于 2008-9-10 12:15:53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吸取教训!

曼联 发表于 2008-9-10 12:40:57

也是一场悲剧

青天剑 发表于 2008-9-10 13:05:08

确有此事,我也听说了。

踏雪寻梅 发表于 2008-9-10 15:56:54

跌楼身亡应该属于意外事故,我想房主也不愿看到这样的事发生。27万元私了此事,作为一种补偿,也是应该的。

亦悠然 发表于 2008-9-10 16:10:09

农村做房子就是这样,你帮我,我帮你。真的要注意安全啊!

黑胡子老大爷 发表于 2008-9-10 18:57:58

那人送到医院就已经死亡了,我看了!是9月8日下午2点20分左右到医院的!

江水 发表于 2008-9-10 19:39:00

确有此事,出事双方来说都是悲剧。

婺源人家 发表于 2008-9-10 21:25:25

大悲剧。钱对于死人还有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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