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 发表于 2008-9-3 10:27:50

前天晚上,安庆发生了一起抢劫案!

9月1日傍晚,在安庆孝肃路与宜城路交叉口的大华黄金珠宝城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一名青年男子假装在该珠宝城选购了价值16000多元的黄金项链后,佩戴在自己的脖子上就突然拔腿而逃。恰巧被驾车路过的刑警遇上了,在干警和众人的追赶下,该男子终在一巷道内被人赃俱获。

昨天上午,当日当班的女营业员小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仍心有余悸。她介绍说,9月1日下午,这名青年男子前后来该珠宝城四次,第一次他是在下午3点多来到店里,他先让小高拿了一条价值8、9千元的铂金项链自己试了试,并说自己的皮肤比较黑,铂金的不太适合;接着他又试了二三个方戒,并说自己以前有个方戒,后来嫌方戒小了,就送给舅舅了。这名青年男子还对小高说,他老婆在做面膜,农行卡在老婆那,所以只好等老婆来才能买了,在店中呆了七八分钟后,该男子才离开。

过了半个小时左右,该男子又来了,说老婆面膜还没做好,并在黄金柜台旁边坐了五六分钟后又走了。后来他又来到该店,营业员还倒了水给他喝,男子还说,女人真是麻烦!在喝了水后说,快了快了!他老婆面膜就快做好了。当天下午快6点时,该男子第四次来到店里,一来就往黄金柜台旁一坐,并选中了重量为70.2克的一条黄金项链,还让营业员开了销售小票,并对营业员说还想再试戴一下。营业员就将该项链戴到了他的脖子上,只见该男子在自己摁紧了项链上的挂扣后就夺路而逃。珠宝城里的营业员被这名男子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四五个营业员立即追赶过去并一路惊呼:“抢劫了!抢劫了!快抓住这名男子!”

就在抢劫案件发生时,迎江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洪焕然正好驾车路过,他在简单地了解情况后,便迅速追了上去。男青年在逃到宜城路春源大药房附近的巷道里,被洪副大队长追上,洪副大队长在亮明警察身份后,三两下就将男青年制服,并从他脖子上缴获了刚刚被抢的价值16000多元的金项链。

经警方初步审查,男青年何某交待了自己是山西霍州人,今年27岁,在安庆经营学生课外读物,因迷恋赌博输了很多钱,为了挽回损失,他竟然铤而走险,不料几分钟后就落入法网。
目前,迎江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正在对该起抢劫案展开调查。

吃亏是福 发表于 2008-9-3 10:58:15

都是赌博造成的。还好我老同学没受到损失。

胡畴雨 发表于 2008-9-3 11:07:01

这不算抢劫!

曼联 发表于 2008-9-3 12:01:14

可能要判3年

青天剑 发表于 2008-9-3 12:07:19

不走正道,应予严惩!

青天剑 发表于 2008-9-3 12:08:06

引用第1楼吃亏是福于2008-09-03 10:58发表的 :
都是赌博造成的。还好我老同学没受到损失。
福哥,“女营业员小高”是你的同学?

王中 发表于 2008-9-3 13:52:46

引用第5楼青天剑于2008-09-03 12:08发表的:

福哥,“女营业员小高”是你的同学?
店主是福哥的老同学!

吴天 发表于 2008-9-3 16:24:10

引用第2楼胡畴雨于2008-09-03 11:07发表的:
这不算抢劫!
不算抢劫算什么?难道是算借啊?

方恒 发表于 2008-9-3 19:16:13

关你没商量!

黄哥 发表于 2008-9-3 23:44:03

赌博是害根

雨后彩虹 发表于 2008-9-4 06:08:44

可恶!可恨!!可怜!!!

秋阳 发表于 2008-9-4 12:16:59

引用第4楼青天剑于2008-09-03 12:07发表的:
不走正道,应予严惩!

小丽子 发表于 2008-11-17 16:29:49

走上不规路的下场

幸福 发表于 2008-11-17 20:40:21

伸手必被捉

qilinhome 发表于 2008-11-18 15:28:17

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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