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 发表于 2012-8-14 21:48:31

叙叙家史【续】

       上次说到国民执政政府责令祖 母交出家父。祖母、大伯也深知交出与不交出家父的后果,哪个母亲不疼儿哇!经过一夜的商量,祖母做出一个无奈的决定:大伯还是去江南,三叔到老洲(王家套)去帮人家打短工,四叔也随三叔去王家套帮人家放牛,家里只留下祖母一人看家。
      这样三走一留,国民政府也拿祖母没办法。但过去当局实行的是“五户连作一体”的安全防范的规定。就是同门五户如有一户通共、通匪、其余四户都是要遭殃的。国民政府隔三茶五地来我家试问,见祖母一人在家也问不到什么名堂,于是,就追究小房﹝祖父小弟﹞,小房当时在小中庄也算小有成就,虽算不上地主,但也是当时人们所说道的“条牛担种”,即一条牛,十亩田地。过去一担为十亩。日子也过得当然不差。
      家父当了“共匪”要连累小房〔我们宗称为小祖父〕。小祖父连连喊冤,当然也大骂我祖母养了这么个逆子连累他家。祖母无奈也只好忍气吞声。随官府日益逼进,责令小祖父出去一定要找到家父并限期交人自然要蒙受损失。破财消灾在当时是聪明人的处官之道,小祖父为此事当然没少花银两,祖母每毎官府来人小祖父都要上门臭骂一顿,这还不算,还将祖母唯一家底一条黄牛牵走,说是抵他家因此遭受的损失,本来祖父在世时就遭小祖父欺负,因为他们家有钱。常常追打祖父,有时竟把祖父一直追打到竹东三祖父那里才肯罢休。三祖父然过继,遇到兄弟吵架说话也比较正直,但毕竟不住一个村庄,说过初一,说不过十五。到“问事的”那里去说理,有道是朝朝为官是向红〈有钱人〉不向绿(无钱人)。更何况我家出了个“共匪”,真是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伸哪!可想而知,祖母的日子当时过的是多么艰难。
       难归难,但 日子也只能一天天的过。随时间流逝,以后又是国共合作,国民政府也不追究家父当共军的事了,大伯在江南梅埂成了家,三叔、四叔也回到家一边照顾祖母,一边种那一亩三分田。闲时还要帮有钱人做事养家。【待续】

洪武平少 发表于 2012-8-14 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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