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我亲眼目睹在邮政局红绿灯时看见危险的一幕,有一男子骑电瓶车有车棚在正常行驶,几个交警前赌后追,骑车男子差点撞上被交警拦下的那辆汽车后尾造成交通事故。我看了都黑怕。事后我感觉交警这么执法有点过激,骑有棚电瓶车上路是不对,只是违反地方规定,这骑电瓶车男子不是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
公安部部颁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中有规定。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规定: 查处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选择不妨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规定,不能追车执法,但如果出了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如果追车执法违法车辆是摩托车、电动车、没有保险的车辆,真的出了重大交通事故而责任人无力赔偿又怎么办呢?这样的事例其实也很多的,最后由于车辆责任人无力买单,交警部门还是必须解决的。
综上所述,交警是不能追车执法的,这会造成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我们也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如果真的是疏忽违法违章了要配合交警执法。
这男子在红绿灯红灯亮时已停下了。这时你可以直接去减掉车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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