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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余世焱等12位同志予以解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和《枞阳县教育人事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枞教人〔2010〕158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确认上报,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拟对余世焱等12位同志予以解聘。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余世焱,男,原工作单位为官埠桥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2、 章 蓓,女,原工作单位为老洲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3、 刘 俊,男,原工作单位为老洲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4、 姚 宇,男,原工作单位为周潭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5、 李文婷,女,原工作单位为会宫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6、 张艳萍,女,原工作单位为金社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7、 黄若菲,女,原工作单位为老洲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8、 张 田,女,原工作单位为陈瑶湖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9、 朱维昱,男,原工作单位为白湖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10、张凤琴,女,原工作单位为枞阳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11、王蒙兰,女,原工作单位为老洲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12、牛梦俐,女,原工作单位为老洲中心学校,因辞职离岗,拟予以解聘。
公告时间:2018年7月31日-8月6日。
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所在学校及枞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人事股电话:0562-3211433。
特此公告。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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