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剑 发表于 2012-2-7 09:12:28

关于实行“版主考核”及“见习版主”制的规定

尊敬的各位网友及版主:大家好
    为适应<枞阳二三事>网站发展需要,促进网站良性发展,避免部分会员在当上版主后不久就“消失”了的情况继续发生,本站决定实行“见习版主”制,从即日起,所有新申请加入本站版主团队的会员,我们均将根据本站<关于申请版主的相关规定>进行初步考核,符合<规定>标准的,升入本站“见习版主”管理组,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同时对“见习版主”进行为期一个月时间的“见习”考核,一个月后,我们将根据见习版主在见习期内的具体表现,决定是否转正或是取消见习版主身份。

   对于正式版主,我们同样实行版主考核制,具体标准如下:
一、对于连续2个月未登录本站的版主,一律免职(硬性规定)
二、对于一个月内发帖量(含回复)少于20个的版主,予以免职
三、对于连续请假天数超过50天的版主,暂时予以免职

   说实在的,在出台本规定前,我们考虑了很久,按理说,各位版主都是在义务为234服务,不拿234的1分钱,我们还在这给大家上杠上线,制定这个规定那个标准,实在是无理由,甚至有些过分,但面对部分版主长期不上线和上线后却一言不发的情况,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才出此规定,希望各位新老版主能予以理解和支持。我们制定这样的考核标准,可以说是低的不能再低了,相信所有版主都能够轻松做到,对于如此低的标准都做不到的版主,无外于以下三种情况:
一、他(她)真的是没有时间,不能继续来234进行管理和发帖了
二、因受单位工作或家庭生活影响,不能继续再在234上活跃了
三、他(她)已对234失去信心或热情,不愿继续再对234进行支持了

    不管出于这几种情况中的何种情况,我们均表示理解,同时,我们也认为他(她)将不再合适继续留在版主位置。因为版主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身为版主必须要有所约束,不然就和普通会员没有任何区别了,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234而影响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希望各位能予以理解和支持。

    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即从现在起,我们将对版主进行考核制,逐月做好版主工作记录,本月底,我们将根据各位版主的上线情况和工作记录,并对照本<规定>标准进行考核,符合考核标准的,继续留用;不符合考核标准的,予以免职,并不事先通知。

    枞阳二三事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网友、版主和朋友的热心支持和帮助,不管大家以后任不任234的版主,生活中我们依然是朋友!

      枞阳二三事

      2012-2-7

胡杨 发表于 2012-2-7 09:16:33

支持此决策,大家不能忙得把论坛忘了也!

青天剑 发表于 2012-2-7 09:26:20

回 胡杨 的帖子

胡杨:支持此决策,大家不能忙得把论坛忘了也! (2012-02-07 09:16) images/back.gif

感谢学妹的理解和支持,有你真好。

花落花开 发表于 2012-2-7 09:28:35

支持,绝对的支持,虽然我不是版主,但也是老会员了,好久没活跃了,但是234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家的平台,来看看都感觉很知足的。

流浪的三毛 发表于 2012-2-7 09:41:04

我会继续支持二三事网,也希望大家多多关注"跟我学英语"这个版块!

梦洁 发表于 2012-2-7 09:44:30

支持,绝对支持!

乐人 发表于 2012-2-7 09:49:49

坚决支持二三事的建设和发展!

山中小城故事 发表于 2012-2-7 09:54:39

灰常支持此决策

阳光房屋中介. 发表于 2012-2-7 10:04:53

非常支持也很理解!

竹林深处 发表于 2012-2-7 10:11:24

我们制度这样的考核标准,应该改为“制定”。

言语者 发表于 2012-2-7 10:19:23

支持!
“无规矩”不成方圆!

枞雨 发表于 2012-2-7 10:27:12

支持

青天剑 发表于 2012-2-7 10:33:35

回 竹林深处 的帖子

竹林深处:我们制度这样的考核标准,应该改为“制定”。 (2012-02-07 10:11) images/back.gif

已修改。写完后忘仔细检查了,感谢你的提醒。

何休 发表于 2012-2-7 10:41:15

坚决支持。

枫叶红 发表于 2012-2-7 10:44:50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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