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间故里 发表于 2016-10-6 18:31:20

微信圈里那些微妙事

【微信圈里那些微妙事】
            文‖钱新华
      
      人类社会文明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似乎无所不能。别的不说,单说手机微信吧,用东北话讲,两个字,“贼多”啦!其功能除了聊天、购物、收付款、抢红包外,还可以阅读、点评、发稿、发图、发语音、发视频等等,确实为现代人生活、学习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与乐趣。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微信,在给我们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是不是也带来了诸多困惑与烦恼呢? 回答是肯定的。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面对面地坐着低头玩各自的手机微信。此言半点不虚,我觉得这是对微信过度依赖症者的真实写照。我常常惊诧地看到,一些年轻朋友不仅吃饭时玩微信,就连过斑马线那几十秒钟也放不下手机微信;更有胆大似天的哥们,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戳着手机屏,一副毫不在乎眼前随时都突发灾难的样子!一回到家里,又沉浸在微世界里,不顾“放下手机,陪陪孩子”的呼声,冷漠地无视着身边那双渴望着爱抚的孩子。
       无可否认,我们的微信,首先是一个社交平台,微友主要来源于手机通讯录、QQ好友,这基本涵盖了血缘、地缘、学缘、业缘等现实生活的人际交往关系。随着微友队伍不断地壮大。于是乎,在拥有着数百人的朋友圈里,有人为了领到商家的一只小水杯、小瓷碗,或一条不起眼的“丝巾”,或一小盒不知名的护肤霜之类小商品,便不断地向你求“赞”求“心”求转发;更令人头疼的是要你帮他朋友的朋友,或熟人的熟人,不厌其烦地投票。这一投,就是长达一个星期。说投票,也不是你想投就投那么简单。那些电商与主办方是穿着同一条裤子的利益共同体,经过几轮精心策划之后,给蒙在鼓里的微粉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陷阱。要投票嘛,先将你捆绑上(关注)他们的平台,把你弄到里面转个头晕目眩再说。甚至有微友,为了商家那种不可信的承诺,竟然要求你帮他们将某个链接转发至十个群。乌乎哀哉,我如果一旦真的照做了,岂不成了被人骂个半死的傻瓜啊?
       在微信圈里,有人老是接二连三地发些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商品广告,或弄些低俗的视频,或上传标有“速看,马上删”等诱惑性字眼,或“我哭了”、或“谁转,谁平安一年”等不自信与诅咒人的链接;甚至有人给你发些所谓请求帮助寻找“丢失的钱物、证件”的,或某校学生因压力过大而跳楼的,或某位儿童少年患不治之症因家庭困难而请求你向其捐款的等难辨真假的欺骗性东西,让你烦不胜烦。点开与不点开,你有选择的权利,但发来的那些雪片似的垃圾,确实让人很无奈。呵呵,遇上这类微友,只需三五个,就足够让你的手机--这个信息指挥中心瘫痪!
       长时间地看微信,不仅伤害人的视力,还会消磨人的意志与大量精力。据《指尖上的网民》2014年统计显示,34%的中国网民起床第一件事是看微信。而《腾讯公布2015年第二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微信每月活跃用户已达到6,00亿。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这当中又有多少人因缺乏理性而被伤害?
       微信,是一个自媒体。在微信中,人的个性第一次获得如此自由。就以作者感受为例吧,作为一个微信“达人”,每天要面对十多个群,数百名微友,颇似一位央企老总在忙着处理各种呈送的批件:点赞的、点评的、聊天的、咨询的、求助的、转发的……最可怕的,还是一些“重量级”的微友,他们像是某平台代理商,每曰都在向你倾销多条,甚至几十条微信,搅得你心神不宁。试想,我还敢继续关注他们吗?
      当然,人不是生活在真空,很难免俗的。我也会抹不开情面地给微友们点赞,或违心地帮他们投票的。说实话,他们发来的那些东西让我毫无兴趣,最多扫一眼标题。这是我的错吗?   
      今天的微信,已成为国人过度依赖的产物,也使得人们的精神生活不断物化与异化,已在相当程度上引发现代人精神生活的困境,感觉越微信越孤独。在我眼里,无论微信这类自媒体如何发达,对于那些逐渐冷落的纸媒(书报刊),我依旧一往情深,永远是我的最爱。因为电媒来得快,消失得也快,只有传统的纸媒才能做到永久性地传承。
      微信,替代了短信也只是近几年的事,或许要不了多久,会有个技术含量更高的“某信”再来取替微信,在那时,或许没有这些困惑与烦恼。相信这个曰子应该不会太久,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撰于丙申年中秋
            

田间故里 发表于 2016-10-7 06:32:06

          【三遇窃贼】
            文‖钱新华
         
      读过《水浒传》的人都知道,一百单八将中有个叫时迁的“神偷”,他的轻功十分了得,身轻如燕,飞檐走壁,入室行窃,如囊中探物。施耐庵老先生或许出于书中情节的需要,却有意示贬于褒地称其曰:“鼓上蚤--时迁。”呵呵,一个“蚤”字,暗合着名字“时迁”,表明他随时都能将你的东西“迁”走,真是妙不可言!看着这个“蚤”字,不禁让我想起了铜枞民间那句乡谚:裤裆跳蚤,无处不到!可见,无论民间,还是施老先生,恐怕都厌恶那种不劳而获的“蚤”们吧。
      一个人类社会就是由多种成员组成的,没有那些“另类蚤”,还叫社会吗?梁上君子虽说是极少数,但总是在我们身边游荡,让我们防不胜防,说爱你没商量,也不为过。君不见?往往我们一个不在意的疏忽,便为这些“蚤们”行窃提供了方便,或成了光顾的对象,或被锁定为下次某日动手的目标。现实生活中,尽管你不是富翁,也不是什么大老板或有钱人,其实都很难躲过蚤们的贼眼、贼手。一朝遇上,破财是小,窝火闹心,最不好受。
      人有可能三次掉进同一处深水中吗?不知道,但同一个人却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被偷三次。本人迂腐,说来见笑。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光景中,就曾被“蚤们”光顾了三次,算是一个运气极差的人了。
      先说说第一次吧。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个农历十月十七的傍晚,也是我结婚之喜的前一天。因新房与父母的老房子隔着东西向一百多米的距离,亲戚来客都在老房子这边落脚。正准备晚饭时,突然,靠近新房边的邻居神色慌张地跑来告诉我父母:“你大(儿)的那边后门锁被人扭掉着,赶紧去看看!”我一听这话,像飞人似的赶了过去。就见后门虚掩着,衔在铁环上的那把小锁,如一只受伤的小鸟孤零零地耷拉在另一扇门环上。我抢步室内,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几只油光闪亮的木箱敞开着,满地上都是衣服,宛如一处临时地摊。我清点了一下物品,所幸的是只拿走了箱子里几包《百寿》牌香烟,一条崭新的成品裤子与一只皮夹子(钱包)。或许正是窃贼拿到了这只软鼓囊囊的皮夹,暗暗庆幸是有了一个不小的收获。殊不知?我是打夹肢窝过日子的,经济大权一直都在父母手上,结婚费用无需要我操心。其实这皮夹里仅有一点零钱、粮票和一叠购书发票,现金不够这贼一天的花销。哪有办喜事的新房里不放钱?这是窃贼们万万没有想到的!现场的亲友都笑着安慰我们:“这真是算走运了,破点小财,折折灾星也好!”
      过了些日子,那只黑色皮夹子想不到又失而复得,被一位庄人在村西头一块油菜地里捡到,交还于我。劫后的那只皮夹仍然色泽如新,拉链灵活自如,依然是我的最爱。
      第二次遭贼,是儿子约在五六岁的样子。那是一个春眠不觉晓的夜里,当我赶完了一篇稿子,装入信封,贴好邮票,时针已过十一点了。几声哈欠之后,便沉入梦乡。
      一觉醒来,初升的阳光已将大地擦得格外明亮。我揉揉惺忪的睡眼,一屁股坐起,却找不到昨夜脱下的衣服。不光自己的衣服不见了,就连老婆、孩子的衣服也都不见了。我疑惑重重地走出卧室,就见堂屋大门敞开着。我忍不住埋怨起妻子昨夜大门栓没有插好,夜里被风吹开了。走出门外,眼前的场景让我怔住了。原来一家三口的衣服全被掳到了房檐下,荷包(口袋)里子全被翻在衣外。本能告诉我:又有“夜客”来拜访了。
         一阵心急火燎地清点之后,发现厨房案板上一位朋友送来还没几天的两瓶香油不见了,一辆花三十元买来的二手无牌无刹无铃铛的旧自行车也被骑走了,还顺手捎走了那盏能调光亮大小的台灯(在几十年前算很时尚了,当时我是咬着牙,花了十二块八毛才买下的)。恼怒之余,心里又暗暗窃喜起来:小样子,你这“功夫”还欠点火候,好不容易来了一趟,居然还不知道箱子底下放有几百元准备翻盖屋面的一大笔“专款”?呵呵,真是菩萨保佑,化险为夷啊!
      事后,县乡公安人员也来勘察了现场,认定盗贼是用薄薄的刀尖剥开了门栓后入室的。为了警醒自己,我便用毛笔在大门背面用力写上“日日防火,夜夜防贼”八个醒目大字,以示时刻提防。
       第三次遭贼,大概是在十多年前。那时房子还没有修围墙,正屋与厨房是分离的。没有围墙这道屏障,紧临公路的住户些许正是贼们最理想的下手目标,这样可能更便于贼们流窜作案。
      这又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几名形迹可疑的黑影将一辆肮脏的机动三轮车停靠在距我家一百米外的公路边上,如幽灵一般贴近我家的厨房边。这伙贼们既不撬门,也不扭锁,而是采用一种“更新”的方法,将鸡寨(舍)三十多只蛋鸡一扫而光。
      翌日天明,妻子到厨房做早饭时,却找不到高压锅;放鸡舍时,也不见一只鸡出来。可怜她气得浑身颤抖,边流泪边痛骂:“这些天杀的,挨千刀的,怎么一只鸡都不留下?!”这也难怪,她对这些鸡们也算是倾注了不少心血。俗话说,春鸡大似牛啊!
      正当我劝妻子不要为失去这些鸡而气坏了身子时,忽然村中又传来了一阵阵女人们的叫骂声。原来夜里被盗,不光是我一家呢,入室方法如出一辙,都是脱下房门后入室盗窃的。想必那几户遭窃的妇人心情也同妻子一样糟糕透了。
      多日后,在一次朋友聚会时,我忍不住地将那次夜里丢鸡失锅的事在桌上透漏了一下,好让大家也有所防范。谁知桌上一位哥们竟举起杯子向我打趣地说:“哈哈,老钱真是个大好人,送了这么多老母鸡还担心人家啃不动,又送去了高压锅?来来来,我为这一善举敬你一杯!”
      我咽着“苦酒”,一脸尴尬地朝着他傻笑。
      “我们也用不着天天去防贼吧?”桌上另一位哥们深吸了一口烟,接着说:“起码每月有两天不用防。”
      我问他是哪两天?他诡谲地一笑,从牙缝里挤出:“初一和十五迈。”
       “为什么?”我紧追不舍地补了一句。
      那家伙又撂下一句:“因为贼们最忌讳的就是‘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两个日子!”
      “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多年来,我一直都在问自己:这是真的吗?

      本文原编发在2016.9.8《安庆晚报》月光城专栏

无情人 发表于 2016-10-7 07:25:14

田间故里 发表于 2016-10-7 07:28:45

呵呵,发錯了栏目,看来老眼真的不中用了?

田间故里 发表于 2016-10-18 02:39:14

《微信圈里那些困惑事》小文已被编发在2016.10.10安庆晚报月光城栏目。

zyadmin 发表于 2016-10-18 08:13:07

田间故里 发表于 2016-10-18 02:39
《微信圈里那些困惑事》小文已被编发在2016.10.10安庆晚报月光城栏目。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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